1.招标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中科合肥煤气化技术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联产LNG一体化项目6.6万吨活性炭封装运一体化服务(招标编号:ZHGASX2025-002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欢迎具有相关资质、承认并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资金来源为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
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联产LNG一体化项目;
2.1.2项目地址:
新疆新星市红星一场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3 项目概况:
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联产LNG一体化项目生产装置区主要包括: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制LNG主装置;配套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区包括:循环水站、脱盐水站、消防水站、污水预处理系统、空分系统、火炬系统、变配电室、控制室、综合楼等。储运设施区包括产品活性炭储运区、LNG储罐区及装车站等。项目于2024年8月份开工建设,截止当前已完成土建施工,全面转入机电安装工程,其中炭化装置已完成总进度80%,预计7月初完成低温烘炉,8月中旬具备生产活性炭条件。活性炭由炭化炉装置通过气力输送至4台800m³钢仓存储,每台钢仓底部设置有散装机一套,手动放料管一套用于分装活性炭物料。
2.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涵盖年产6.6万吨煤质活性炭(粉炭)的封装、仓储、运输一体化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包括:
1)实施活性炭分装系统建设工程,需在钢仓底部出料口区域新建不少于10条分装线,同步配套安装封装工序除尘装置,除尘设备选型须达到作业环境清洁标准并符合国家环保法规;
2)承担活性炭物料充装作业,须提供标准化吨包袋及叉车设备,科学安排作业人员轮班机制,确保招标方生产体系稳定运转;
3)厂区活性炭装车运输管理,建立高效周转机制,实现产能与运输能力动态匹配,保障甲方生产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化工产品经销、仓储或相关业务领域),并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2 允许代理商及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3.3 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或企业间存在控股、隶属管理关系;
3.4 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或合作商名录,以证明其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及市场运营能力;
3.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平台无以下不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主体;
3.6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 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无经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构核实的违规违纪及违法行为;
3.8 具备合同实施所需的必要经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仓储设施及销售网络支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截至2025年6月25日,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 报名并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单位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进行资格预审。资质文件提交邮箱:zhouzilong@zhgas.cn;
4.2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网银支付时请注明参标企业全称与项目名称;4.3支付信息如下:
名 称: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星支行
账号:65365350501300016343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销部;
5.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3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子龙/闫超
电话:18056549820/18799666030
邮箱:zhouzilong@zhgas.cn/yanchao@zhgas.cn
时间:2025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