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联产LNG一体化项目净化装置非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0 浏览次数:556

1.招标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中科合肥煤气化技术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联产LNG一体化项目(招标编号:ZHGASX2024-001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具有相关资质、承认并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资金来源为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联产LNG一体化项目;

2.1.2项目地址:详见2.1.3招标范围交货地点;

2.1.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新疆中科能源科技公司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联产LNG一体化项目净化压缩甲烷化工序主要104台设备采购其中标段一(变换脱硫工序,甲烷化工序)共45台:标段二:(湿法脱硫工序、MDEA脱碳工序)共11台,标段三:(炭化尾气粗净化工序、炭化尾气压缩工序)共23台,标段四:超长、超限、常压容器)共:17台,标段五:共6台,标段六:共2台交货地点:新疆新星市红星一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对设计、工程技术、材料供货、制造、安装指导、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供货范围、性能要求、交货状态、技术资料、技术服务与项目统筹工作等提出了基本要求。招标供货范围与工作范围至少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本技术规格书与附件中所述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的参数和基本技术要求,并将其作为投标的基本依据。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所提出的技术参数、基本技术要求和技术服务要求,综合考虑适应性,选择具有先进而可靠的技术指标、装置运行稳定、性能价格比最佳的技术投标,所有设备应采用100%全新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需具备 A2 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3.3投标具有在国内化工装置设备通用准则的制造、供货业绩(提供有效合同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中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进口厂商可以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作为财务状况良好证明(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起算)。

3.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截至2024年914日,下午16:30前(北京时间) 报名并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单位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绩证明(至少三份业绩合同)】进行资格预审。资质文件提交邮箱:yanchao@zhgas.cn抄送:tangmengsi@zhgas.cn

4.2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招标文件售价:2000/包,售后不退。网银支付时请注明参标企业全称与项目名称,支付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星支行

账号:65365350501300016343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3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新疆新星市红星一场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3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超/唐梦思

电话:+86-18799666030/0551-82329661/0551-82329621

邮箱:yanchao@zhgas.cn/tangmengsi@zhgas.cn

2024年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