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联产LNG一体化项目炭化尾气净化除雾除尘器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1 浏览次数:776
1.招标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中科合肥煤气化技术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联产LNG一体化项目(招标编号:ZHGASX2024-001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欢迎具有相关资质、承认并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资金来源为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联产LNG一体化项目;
2.1.2项目地址:详见2.1.3招标范围交货地点;
2.1.3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说明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炭化尾气净化除雾除尘器
|
装置设计流量为67208.15 Nm3/h(干基,100%负荷),操作弹性为50~120% |
一台(套)炭化尾气净化除尘除雾装置(包括除尘除雾器、冲洗水储槽、除雾器冲洗泵、除雾器循环水泵)、管道、仪表、电气等。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10天提供设备基础图和布置图。供货,合同签订后120天 |
新疆新星市红星一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接受代理商投标,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
3.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标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涉及专利技术的产品需获得专利拥有单位的认可;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具有完善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业绩要求:提供3年以来有除雾器运行的业绩,并提供合同。
3.7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及供货业绩,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6日,下午16:30前(北京时间) 报名并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单位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绩证明(至少三份业绩合同)】进行资格预审。资质文件提交邮箱:yanchao@zhgas.cn抄送:wujun@zhgas.cn;tangmengsi@zhgas.cn;
4.2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包,售后不退。网银支付时请注明参标企业全称与项目名称,支付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星支行
账号:65365350501300016343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26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开标地点:新疆新星市红星一场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3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超/吴军/唐梦思
电话:+86-18799666030/0551-82329661/0551-82329621
邮箱:yanchao@zhgas.cn/wujun@zhgas.cn /tangmengsi@zhgas.cn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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