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联产LNG一体化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4 浏览次数:1215

1.招标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中科合肥煤气化技术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联产LNG一体化项目工程监理(招标编号:ZHGASX2024-000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欢迎具有相关资质、承认并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资金来源为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联产LNG一体化项目

2.1.2项目地址:新疆新星市红星一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2.1.3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完成从施工准备、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分部试运、整体调试、通过试运行、考核期、竣工验收、工程创优(如有)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疆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制活性炭及炭化尾气联产LNG一体化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安装、调试、开车等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职责);②对委托人提供、承包人提供材料及设备数量、质量审核;③审核承包人已完工程数量(月报、工程签证);④密切配合委托人做好委托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计划、跟踪检查验收等工作,做好对各供货商合同履约情况的评审和对各承包人委托人提供材料管理的考评工作;⑤负责审签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后交付委托人,确保与实际工程相符;⑥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整理和归档,经委托人认可后移交委托人;⑦监理阶段所有提交委托人的文件除书面正式资料外,还必须同时以电子版本送交委托人;⑧负责现场安全环保、消防施工监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承包人整改,并报告给委托人;⑨负责委托人指定重点设备的驻厂设备监造工作;⑩所有图纸、方案、变更、报告的评审;按照委托人要求做好工程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全过程工程信息化服务及委托人给出的移交要求予以响应和配合,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整理相关数据信息、竣工验收阶段提交监理类文件电子档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化工石油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有监理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化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业绩。(提供注册证书和类似化工工程监理业绩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现场监理人员专业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9人,包含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设备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焊接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仪表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应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5人,其中建筑专业3人、安装专业2人。根据现场施工实际需要,监理工程师人数、专业可适当调整,保证每月监理人数、专业不少于专用合同条款8.9的要求。

3.5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202310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带二维码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费有效)。

3.6 投标人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监理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或性能考核合格报告等业主盖章的完工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评委将不予采信,考核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

3.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委托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截至2024年527日,下午16:30前(北京时间) 报名并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单位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绩证明(至少三份业绩合同)】进行资格预审。资质文件提交邮箱:yanchao@zhgas.cn抄送:wujun@zhgas.cntangmengsi@zhgas.cn; 

4.2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招标文件售价:500/包,售后不退。网银支付时请注明参标企业全称与项目名称,支付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巢湖分行

账号:18424114913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科合肥煤气化技术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经济开发区潜川路9号中科合肥煤气化技术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3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科合肥煤气化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超/吴军/唐梦思

电话:+86-18799666030/0551-82329661/0551-82329621

邮箱:yanchao@zhgas.cn/wujun@zhgas.cn /tangmengsi@zhg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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